按常理来说,无论是老板还是采购经理人,选择最低价中标法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低价中标法也被公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能为招标人节约成本而被广泛应用。
然而,某知名上市企业董事长却并不这样认为,相反他认为:“低价中标太低级,公司早在18年前就已放弃!”
对此,他解释,放弃的主要原因是低价中标基本意味着低品质。因为没有谁会傻到愿意做赔本的生意,企业为了中标,只能尽可能的压低报价。当报价逼近成本线的时候,企业自然会通过一些“途径”来实现盈利。
对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早有明文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中国政府采购网也明确指出:“最低价中标法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节省成本、节省资源,另一方面,因最低价中标法着眼点在价格,不法分子因利益驱动,把追求利润摆在首位,把工程质量放在末位,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埋下极大的安全隐患。也是“豆腐渣”项目屡禁不止、“半路抬价”现象屡见不鲜、“围标串标”难以根治的主要原因。”
低价中标如此危害,如何避坑?
中国政府采购网给广大招标人的建议
1、变“最低价中标法”为“最优价中标法”。突出中标企业最优。强化资格审查,综合审查企业资质、技术水平、信誉度、社会影响力等多方因素,重点审查其是否具有承担项目所需的技术、经济、设备能力和资质等级,将不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施工企业排除在外,逐步淘汰诚信意识淡薄、技术能力较差的企业,同步建立“优质企业库”。
2、突出评标人员最优。建立“评标智囊库”,加大对评标专业性人才的培育力度,优化评标委员会业务素质结构,提升评标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采取定期考核的方式,对不能严格按要求评标、对有关规范要求掌握不到位的予以淘汰,实现评标权威化、专业化。
3、突出评标体系最优。建立综合评标体系,将投标人报价、投标人资质、投标人以往承包工程建设质量等因素按百分比进行比例分配,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评议,按分配比例进行得分核算,最终得分最高者中标。同时加强事前审核,对投标人进行严格审查,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行为。
4、处理好合作关系。加强招投标甲乙双方法治观念培训,引导招标人和投标人转变以往对价格重点关注的思路,综合考虑时间成本、建设成本、人力成本、项目质量等多方因素,打破“招标人希望少花钱、中标人希望多赚钱”的思维矛盾,引导投标人合理报价,避免招标人盲目压价。